大夫降其庶子,其孙不降其父。大夫不主士之丧。为慈母之父母无服。夫为人后者,其妻为舅姑大功。士祔于大夫则易牲。继父不同居也者;必尝同居。皆无主后。同财而祭其祖祢为同居;有主后者为异居。哭朋友者于门外之右南面。祔葬者不筮宅。士大夫不得祔于诸侯,祔于诸祖父之为士大夫者,其妻祔于诸祖姑,妾祔于妾祖姑;亡则中一以上而祔。祔必以其昭穆。诸侯不得祔于天子,天子、诸侯、大夫可以祔于士。
劉尹、江虨、王叔虎、孫興公同坐,江、王有相輕色。虨以手歙叔虎雲:“酷吏!”詞色甚強。劉尹顧謂:“此是瞋邪?非特是醜言聲,拙視瞻。”
謝奕作剡令,有壹老翁犯法,謝以醇酒罰之,乃至過醉,而猶未已。太傅時年七、八歲,箸青布褲,在兄膝邊坐,諫曰:“阿兄!老翁可念,何可作此。”奕於是改容曰:“阿奴欲放去邪?”遂遣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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