卒哭而讳。王父母兄弟,世父叔父,姑姊妹。子与父同讳。母之讳,宫中讳。妻之讳,不举诸其侧;与从祖昆弟同名则讳。以丧冠者,虽三年之丧,可也。既冠于次,入哭踊,三者三,乃出。大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。父,小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,可以取妇。己虽小功,既卒哭,可以冠,取妻;下殇之小功,则不可。凡弁绖,其衰侈袂。
明帝問周侯:“論者以卿比郗鑒,雲何?”周曰:“陛下不須牽顗比。”
…相关:等风,也等你。、随侯珠、我们的拾捌、摸鱼怪的xp所、小师妹她立志灭绝师门、无限好、自画不像、天灾世界开餐馆[经营]、重生的我掉进了话本子里、记录日常
人問顧長康:“何以不作洛生詠?”答曰:“何至作老婢聲!”
杜弘治墓崩,哀容不稱。庾公顧謂諸客曰:“弘治至羸,不可以致哀。”又曰:“弘治哭不可哀。”
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