裴成公作崇有論,時人攻難之,莫能折。唯王夷甫來,如小屈。時人即以王理難裴,理還復申。
子夏既除丧而见,予之琴,和之不和,弹之而不成声。作而曰:“哀未忘也。先王制礼,而弗敢过也。”
…相关:应是旧相识、穿书后我拯救了修仙界、归云者、唯一答案、在风中飘扬.、愿你为妻、我觉得我行[无限]、重生后还是被霸总囚禁了、万灵萌宝、恋综渣了“带球跑”影帝我爆红[娱乐圈]
武元夏目裴、王曰:“戎尚約,楷清通。”
从服者,所从亡则已。属从者,所从虽没也服。妾从女君而出,则不为女君之子服。礼不王不禘。世子不降妻之父母;其为妻也,与大夫之适子同。父为士,子为天子诸侯,则祭以天子诸侯,其尸服以士服。父为天子诸侯,子为士,祭以士,其尸服以士服。妇当丧而出,则除之。为父母丧,未练而出,则三年。既练而出,则已。未练而反,则期;既练而反,则遂之。
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