袂圜以应规;曲袷如矩以应方;负绳及踝以应直;下齐如权衡以应平。故规者,行举手以为容;负绳抱方者,以直其政,方其义也。故《易》曰:坤,“六二之动,直以方”也。下齐如权衡者,以安志而平心也。五法已施,故圣人服之。故规矩取其无私,绳取其直,权衡取其平,故先王贵之。故可以为文,可以为武,可以摈相,可以治军旅,完且弗费,善衣之次也。
桓宣武既廢太宰父子,仍上表曰:“應割近情,以存遠計。若除太宰父子,可無後憂。”簡文手答表曰:“所不忍言,況過於言?”宣武又重表,辭轉苦切。簡文更答曰:“若晉室靈長,明公便宜奉行此詔。如大運去矣,請避賢路!”桓公讀詔,手戰流汗,於此乃止。太宰父子,遠徙新安。
…相关:无名之火、逃离偏执的他、时间会冲淡一切、猎证法医5重案日记、师弟他为何那样、纤云不染、“坏女人”与狗卷棘、竹马攻他真香了[重生]、反派的小天使、梦魇计划
簡文見田稻不識,問是何草?左右答是稻。簡文還,三日不出,雲:“寧有賴其末,而不識其本?”
人問殷淵源:“當世王公以卿比裴叔道,雲何?”殷曰:“故當以識通暗處。”
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