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吐花案

吐花案

作者:泉己卯

类别:恐怖

状态:连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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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:2025-03-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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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郝隆為桓公南蠻參軍,三月三日會,作詩。不能者,罰酒三升。隆初以不能受罰,既飲,攬筆便作壹句雲:“娵隅躍清池。”桓問:“娵隅是何物?”答曰:“蠻名魚為娵隅。”桓公曰:“作詩何以作蠻語?”隆曰:“千裏投公,始得蠻府參軍,那得不作蠻語也?”

  賈充前婦,是李豐女。豐被誅,離婚徙邊。後遇赦得還,充先已取郭配女。武帝特聽置左右夫人。李氏別住外,不肯還充舍。郭氏語充:“欲就省李。”充曰:“彼剛介有才氣,卿往不如不去。”郭氏於是盛威儀,多將侍婢。既至,入戶,李氏起迎,郭不覺腳自屈,因跪再拜。既反,語充,充曰:“語卿道何物?”



简介:

  季冬之月,日在婺女,昏娄中,旦氐中。其日壬癸。其帝颛顼,其神玄冥。其虫介。其音羽,律中大吕。其数六。其味咸,其臭朽。其祀行,祭先肾。雁北乡,鹊始巢。雉雊,鸡乳。天子居玄堂右个。乘玄路,驾铁骊,载玄旗,衣黑衣,服玄玉。食黍与彘,其器闳以奄。命有司大难,旁磔,出土牛,以送寒气。征鸟厉疾。乃毕山川之祀,及帝之大臣,天子神只。

  劉公榮與人飲酒,雜穢非類,人或譏之。答曰:“勝公榮者,不可不與飲;不如公榮者,亦不可不與飲;是公榮輩者,又不可不與飲。”故終日共飲而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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