客問樂令“旨不至”者,樂亦不復剖析文句,直以麈尾柄確幾曰:“至不?”客曰:“至!”樂因又舉麈尾曰:“若至者,那得去?”於是客乃悟服。樂辭約而旨達,皆此類。
曾子吊于负夏,主人既祖,填池,推柩而反之,降妇人而后行礼。从者曰:“礼与?”曾子曰:“夫祖者且也;且,胡为其不可以反宿也?”从者又问诸子游曰:“礼与?”子游曰:“饭于牖下,小敛于户内,大敛于阼,殡于客位,祖于庭,葬于墓,所以即远也。故丧事有进而无退。”曾子闻之曰:“多矣乎,予出祖者。”曾子袭裘而吊,子游裼裘而吊。曾子指子游而示人曰:“夫夫也,为习于礼者,如之何其裼裘而吊也?”主人既小敛、袒、括发;子游趋而出,袭裘带绖而入。曾子曰:“我过矣,我过矣,夫夫是也。”
王衛軍雲:“酒正自引人箸勝地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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阮思曠奉大法,敬信甚至。大兒年未弱冠,忽被篤疾。兒既是偏所愛重,為之祈請三寶,晝夜不懈。謂至誠有感者,必當蒙祐。而兒遂不濟。於是結恨釋氏,宿命都除。
始死,三日不怠,三月不解,期悲哀,三年忧--恩之杀也。圣人因杀以制节,此丧之所以三年。贤者不得过,不肖者不得不及,此丧之中庸也,王者之所常行也。《书》曰:“高宗谅闇,三年不言”,善之也;王者莫不行此礼。何以独善之也?曰:高宗者武丁;武丁者,殷之贤王也。继世即位而慈良于丧,当此之时,殷衰而复兴,礼废而复起,故善之。善之,故载之书中而高之,故谓之高宗。三年之丧,君不言,《书》云:「高宗谅闇,三年不言」,此之谓也。然而曰“言不文”者,谓臣下也。
子云:“小人贫斯约,富斯骄;约斯盗,骄斯乱。”礼者,因人之情而为之节文,以为民坊者也。故圣人之制富贵也使民富不足以骄,贫不至于约,贵不慊于上,故乱益亡。子云:“贫而好乐,富而好礼,众而以宁者,天下其几矣。《诗》云:‘民之贪乱,宁为荼毒。』”故制:国不过千乘,都城不过百雉,家富不过百乘。以此坊民,诸侯犹有畔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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